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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有了职业伤害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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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下午,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签约暨启动仪式举行。副市长万资平参加启动仪式。

张家港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是按照“*府推动、商业运作、职工自愿”的原则,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一项商业保险,采取*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监管的运营模式,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投保的商业保险项目。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缴纳元保费,保险生效后即可享受医疗费赔付、伤残补助、伤残津贴赔付等多重保障。

据悉,该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市登记参保的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职业伤害是指参保人员在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形。此次我市推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是对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模式的又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加强灵活就业群体工作安全保护、完善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建设性举措。

(融媒记者:徐苗文/图

来源今日张家港、张家港在线如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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