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推进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管理一体化建设,积极落实执法合作协议各项内容,开展案件协查协办、行业管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行为,持续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案件协查,重点管控
积极办理长三角地区案件协查函,重点监控函告所涉车辆。
期间协查办理安徽省非法异地从事客运经营企业10家、大客车28辆,江苏省“营转非”“非营运”大客车辆,长期未在注册地通行大客车江苏省23辆、上海市辆、浙江省11辆、安徽省48辆。
智能整治,精准打击
依托非法营运智能整治系统,核查系统研判的非营运车辆和大客车。
期间共核查非营运车辆辆次,查处江苏籍、安徽籍、上海籍、浙江籍大客车违章共起。
信息抄告,联合惩戒
及时将车辆违章信息抄告至车籍地运管机构,加强违章车辆源头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期间共向外省市抄告各类违章信息辆次,其中向浙江省抄告4辆次,向安徽省抄告59辆次,向上海市抄告14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