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软件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年)》(渝府办发〔〕54号)有关要求,构建良好的软件产业生态环境,现征集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具体事项如下:一、征集条件1.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辖区内。2.平台具备开展软件公共服务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主要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产业链企业提供软硬件适配、软件测评、软件开发、软件设计和信息咨询、软件人员培训认证等服务,以及利用软件和信息技术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3.平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财务收支状况良好,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年、年累计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60家。4.平台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相关设备等,有健全的管理团队、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流程等。5.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单位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或信用重庆)未查到行*处罚信息。填报单位提交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6.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