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年第81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周市镇:新浦花园14幢、17幢、24-29幢;金龙新村3号楼(含楼下店面)以及金龙新村1-3号别墅;萧林东路南侧号至号(含2条弄堂);更楼新苑小区。
2.陆家镇:常发豪郡南区6幢、22幢;菉溪新村小区16幢、19-24幢。
3.巴城镇:新城翡翠湾1幢;西张金湾自然村(张家港河以南、巴城小学以北、祖冲之路以东至菜地,含公共卫生间);通澄美墅43幢(含下面商铺)。
二、管控区
1.周市镇:新浦花园其他区域;金龙新村小区其他区域;萧林东路南侧号至号、萧林东路北侧号向西至新浦路号(不含颉昌电子印刷门卫室)、洞庭湖北路西侧号向南至俊雅快餐、东方花园19幢(不含新镇村委会)所在区域(除封控区外)。
2.陆家镇:常发豪郡南区其他区域;菉溪新村小区其他区域。
3.巴城镇:新城翡翠湾其他区域;通澄美墅其他区域。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