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府印发了《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宿迁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深入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府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中心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内涵建设,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学有优教需求,特制订本计划。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有关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部署要求,以教育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全面提升、分类打造、强化保障的原则,着力推进中心城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打造教育高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到年,构建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引领带动力显著增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全市领先,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首位度凸显,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成为基础教育标杆和旗帜。
——办学体制更加优化。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公民办比例结构、学校管理体制、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基础教育发展动力显著增强。
——办学资源优质均衡。公办幼儿园省优占比达到90%;宿豫区、宿城区率先启动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创建省高品质示范高中1所,省四星级高中1所,省三星级高中1所,打造市优质校30所以上。
——办学特色更加彰显。按照一校一特色思路,以省级学前教育课程游戏化、小学特色文化、初高中特色课程基地建设项目为抓手,设立市级学校特色项目,推进“一校一品”工程,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创建省级学校特色建设项目10个、市级学校特色品牌项目20个。
——教师队伍整体优化。小学专任教师本科率9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95%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率15%以上,名优教师培养和引进取得新进展。
——内涵质量全面提升。加快发展素质教育,提高育人质量,全面提升立德树人水平。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进一步提升,达成度全市领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成绩、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市领先,优生培养取得新的突破。
重点任务
(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行动
1.加快学校建设。认真落实《宿迁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三年(—)攻坚计划》48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目标,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时间表、路线图,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各区*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局)
2.推进标准化办学。按照“新建学校标准化,存量学校补短板”的思路,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标准班额招生,实施销号管理,年削减大班额学校14所,年削减大班额学校11所,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办学条件提档升级。三年内改造提升30个乡村小规模学校,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达标率超过90%。(责任单位:各区*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局)
3.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城区教育信息化PPP项目建设,年公办学校“三通两平台”覆盖率达到省教育现代化监测标准,全部建成市级智慧校园。到年,中心城区PPP项目正常运营,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管理,所有学校关键区域监控接入“宿迁校园安全视频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局、市公安局)
(二)学校品牌培育打造行动
4.全面打造优质学校。按照“分类打造、系统培育、集群发展”的思路,确定优质提升校和优质培育校建设名单。优质提升校重在巩固品牌,推进高品质发展,优质培育校重在强化内涵,推进优质特色发展。学前教育按照新建幼儿园以省优标准规划建设,存量园以“名园+”思路,加快省优创建,形成布点科学、就近方便的优质普惠发展新格局。义务教育按照“五位一体,集群发展”思路,分别构建东西南北中五个区域“2+N”集群发展模式,通过联盟办学、集团办学,建立优质校与培育校“结对式”发展共同体,实施一体化监测、捆绑考核,形成义务教育优质集聚发展格局。高中教育按照“1+2+N”分类发展思路,推进宿迁中学创建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加强宿豫中学、马陵中学品牌打造,提升办学品位;加快实施宿豫实验高中改造提质工程,创建省四星级高中;引导青华中学、文昌高中特色发展,差别竞争,支持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洋河中加国际学校精品办学,形成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局)
5.深化拓展合作办学。深入实施优质教育资源集聚战略,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各区(功能区)*府(管委会)财*安排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教育资源引进和本地集团化办学。通过*府之间的区域教育合作、优质教育资源之间的品牌合作等方式,多渠道引进品牌教育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三年内每个区(功能区)引进市外优质合作办学项目1个以上,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要继续深化对苏州先进教育理念的借鉴推广。充分发挥区域优质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优质校+”“城镇校+”等方式,实现区域学校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全覆盖。新建中小学校全部通过引进优质资源、集团联盟办学等方式办学,纳入优质培育校考核体系,实现建成一所、创优一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教师队伍拓源提质行动
6.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调剂,按照有编即补、退补相当原则,每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推进实施备案制教师招聘工作,缓解编制不足问题。采取校园招聘、柔性引进等方式,引进名校优生和高层次教育人才。以专任为主、兼职为补充的原则,招聘一批音体美专兼职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学科结构。按照国家和省*策,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责任单位: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局)
7.培育优质教师团队。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增强岗位吸引力。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小学元、初中元、高中(含中职)元,寄宿制学校在此基础上分别再提高元,学校对实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可给予奖励。实施“”教师培训工程,三年内开展教师普及培训人次、骨干培训人次、高端培训人次。建立20个由省级以上名师主持的名师工作室,本计划实施的三年内每个工作室每年给予3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通过名师育名师,三年新培养省市名师2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8.打造有影响力名校长队伍。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争、异地引入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校(园)长,实行校长任期制,加大考核和交流力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实施“”校(园)长培训计划,每年对50名校(园)长进行岗位任职培训,遴选30名校(园)长进行高级研修,选派10名校(园)长进行境外培训。建立10个由市级以上名校长主持的名校长工作站,本计划实施的三年内每个工作站每年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通过名校长示范引领,三年新培养市级以上名校长1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9.完善待遇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感动宿迁教育十佳人物、宿迁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宿迁市优秀班主任、中心城区“园丁奖”等评选。实施教育高层次人才*府岗位津贴制度,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每年给予3万元*府岗位津贴,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每年给予2.4万元*府岗位津贴,开展市特级教师评选,市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每年给予1.8万元*府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同级财*统筹安排。优化职称评聘机制,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取消教科研训部门职称比例限制,增核乡村学校职称岗位,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内涵质量全面提升行动
10.优化办学体制。坚持*府主导、公办为主、公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国有资产投资的新建学校原则上以公办为主,不断优化公民办学校比例结构。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宿迁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宿*办发〔〕11号)要求建设、移交,移交后一律举办成公办幼儿园。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落实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扩容和建设计划,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1.推进民办学校健康稳定发展。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依法保障校长独立行使人、财、物等教育教学管理权。加强民办学校*建工作,在学校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上级*组织可以向民办学校选派*组织书记。民办学校*组织书记参与并监督学校重大决策的制订和实施。推进民办学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学校董事会、行*领导班子中的*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监事会中应当有*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民办学校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学校收入首先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定期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切实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各项扶持*策,探索民办义务学校服务区制度。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发展,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2.深化素质教育。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艺术名家进校园、中小学生社团展示、社会实践、学生素质年展“五项活动”。实施阅读百本名著、背诵百篇名篇、了解百位名人、欣赏百首(幅)名曲(画)、观看百部优秀影视剧“五个一百”工程。围绕艺术类、体育类、传统文化类、科技类等特色学校建设,每校重点打造1-2个特色项目,市财*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中小学社团建设,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比例不低于80%。落实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开展学生艺术素养测评,让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推进家庭、社会资源进校园,每所学校均建立家校社委员会,充分利用家校社资源,参与学生兴趣培养、托管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3.推进教学改革。建立市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库,在各区(功能区)及市优质提升校和培育校设立教学改革实验项目,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提升。以名家教学思想为指导,开展高质量课堂研究与建构,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高质量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国家新课程标准研究学习,推进省新课程方案实施,探索普通高中“行*班+走班”实施策略。深化四星级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引进和培养奥赛教练员,并给予省特级教师引进的同等*策待遇。推动普通高中与双一流高校在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方面的深度合作,形成优生优教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高中质量奖“卓越奖”奖励金额,促进高中教学质量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14.加强教育科研。按照“双主体、互协作、强统筹”的原则,健全市区教科研联动机制,成立中心城区教学教研协同中心,强化区域统筹协作,提升中心城区特别是四个功能区教学教研整体水平。加强市、区教研队伍建设,按学段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教研员岗位可采取选调、人才引进等方式选聘。扎实推进“思想理论”“学科教研”“区域联盟”三个教科研阵地建设,实施教科研“工程”,即每年开展个微型课题、10大教科研项目、10项精品课题的评比活动。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高中统测及高考模拟命题、制卷、评价等工作,相关经费由市财*统筹安排。启动“中心城区十佳教科研工作者”评选,每年开展市级教科研成果奖评审,促进教研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局、各区人民*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和市优质校建设工作。各区(功能区)制订本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区优质校建设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和区优质校建设工作。
16.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市、区(功能区)负责、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的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体制,健全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学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城乡统筹、分类打造”的管理机制。市、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设立市优质学校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纳入市优质学校建设的区属学校实行市、区共建,共建学校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制定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每学期对市优质建设学校组织评估,每学年开展综合考核,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结果纳入市*府对各区(功能区)*府(管委会)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和市直学校目标考核综合评价。
17.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构建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均衡配备师资。推进普职融通,支持有条件的市、区职业学校举办综合高中班。完善阳光招生*策制度,推进标准办学和教育公平。全面提升优质建设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给予市优质建设学校教师招聘*策倾斜,实施教育人才招聘“名校优生”计划,逐年提高市优质建设校教师招聘“名校优生”比例。市优质提升、培育的普通高中学校新招聘教师研究生以上学历分别达到40%、20%以上,小学和初中本科以上学历均达到%。建立义务教育优质集群校校长、教师挂职交流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坚持学校后勤管理公益化方向,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18.提升保障能力。各区(功能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市*府年度目标考核。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财*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区(功能区)要设立区级专项资金,加大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资金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适当提高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保障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其中涉及市区共建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局制订。
本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2.中心城区基础教育优质学校建设名单
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中心城区基础教育优质学校建设名单
一、优质提升校名单(共21所)
1.高中(3所)
江苏省宿迁中学
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宿豫中学
2.初中(9所)
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
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
宿豫区实验初级中学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宿迁市实验学校
江苏省宿迁中学分校
江苏省宿迁中学洋河分校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初级中学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
3.小学(9所)
宿豫张家港实验小学
宿豫区实验小学
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
宿迁市实验小学
宿城区实验小学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小学(宿迁市实验小学*河分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中心校(宿迁市实验小学三棵树分校)
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
宿迁市洋河实验小学
二、优质培育校名单(共17所)
1.高中(3所)
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宿迁市文昌高级中学
宿迁青华中学
2.初中(6所)
北大附属宿迁实验学校
宿豫区豫新初级中学
宿迁学院附属学校(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城北路校区)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宿迁中学南蔡分校)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第二初级中学
宿迁市洋河实验学校
3.小学(8所)
宿豫区豫新小学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
宿城区古城实验小学
宿迁市宿城新区实验小学(宿迁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湖路小学
宿迁市实验小学古楚分校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中心小学
宿迁市洋河新区王园小学
(来源:宿迁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