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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江苏省财政厅公布了《关于对财政“七五”普法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的通知》(苏财办法〔〕9号),张家港市财政局在普法宣传、普法责任制落实、财政法治示范点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厅通报表扬。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局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每年制定当年度法治宣传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查漏补缺。明确各科室普法任务,详细分解普法内容,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
一是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预算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二是加大法治财政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工作考核机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局机关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对财政所的年度双百分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要求,加强督查力度,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开展法治宣教活动。结合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财政干部开展财政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涉及财政民生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面对面详细解答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财政普法宣传影响力。
三、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是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张家港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将风险控制原则和科学管理要求落实到财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基本原则,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通过张家港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布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等信息。三是规范财政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按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等管理工作。按年度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并进行实时动态更新,严格遵照执行抽查细则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接下来,张家港市财政局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财政“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创新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呈现新亮点、取得新成效,巩固法治财政、阳光财政、民生财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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