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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12 21:00:00

江苏省张家港市一名16岁少年非法拘禁一名少女长达50多个小时,而在此期间,这名少年的父母居然一直没有联系过他。

这50个小时是周五傍晚到周日晚上,不满17岁的孩子一直没有回家,父母却不闻不问,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

日前,这对失职的父母被检察院责令接受“强制亲职教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系关于对于未成年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从原先“未成年对国家、集体或他造成损害的”修订为“未成年造成他损害的”,依法承担事责任。

一、侵害行动自由和非法搜查身体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新增关于法拘禁或法搜查的规定。

二、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系关于抚养和赡养义务,删除了对于义务的直接规定,删除了“禁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的为”的内容。

2.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系关于对于未成年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从原先“未成年对国家、集体或他造成损害的”修订为“未成年造成他损害的”,依法承担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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