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9日消息,近日上午10时许,张家港市公安局杨舍交警中队民警在人民路海关路路口执勤时,对一辆行经的工程渣土车例行检查。民警核查了渣土车驾驶人提供的通行证,在确定驾驶人按规定审批线路行驶后,民警准备放行。
然而,民警在与驾驶人的对话中,敏锐地察觉到驾驶人身上暗藏着一股酒味。民警立即对渣土车驾驶人唐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为78mg/ml,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唐某向民警坦言,自己是在事发前一晚在家与亲戚吃饭时喝的酒。第二天早上,唐某觉得酒劲已过,便驾驶渣土车上路行驶。没曾想到体内的酒精含量仍是这么高,这下“饭碗”也丢了。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渣土车驾驶人唐某将面临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以及罚款元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渣土车是交通管理部门列入重点管理的车辆,其原因在于渣土车体积大、车身长,驾驶室位置视野高,导致驾驶人存在视觉盲区,且转弯时存在内轮差,极易导致交通事故。而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容易产生视觉障碍,且各项反应能力降低,在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应变,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在上述案件中,两项因素相加,驾驶人唐某的行为无疑是为路面通行的车辆、行人埋下定时炸弹,十分危险。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忌酒后开车,行车注意交通安全。行驶时遇到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等大型车辆,一定要保持车距、谨慎驾驶。(苏报融媒记者方方通讯员倪丽娜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