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记者亚晨)时隔两个多月,苏州再次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但升级了限购,还同时扩大了新房和二手房的限售范围。
调控!苏州楼市“求降温”
7月2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显示,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此外,《意见》中提到,还将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和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税收管理。
两个月内已多次出手
实际上,这已经是苏州在时隔两个多月后,再度加码房地产调控了。
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规定区域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规定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5月16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再度祭出新政,将工业园区新购住房学位政策由5年调整为9年,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也就是说,一套住房的学位不允许随意转让,在义务教育阶段只允许使用一次学区资源,该政策当天起执行。
5月18日,住建部在4月份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苏州、佛山、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5月24日,据相关媒体报道,苏州市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开发企业座谈会,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精神。明确如果苏州楼市的几大指标得不到控制,7月后调控会加码,包括扩大限售范围、提高外地人购房需要的社保门槛等,并提出全年房价涨幅目标必须控制在5%以内。同时,苏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政策已经形成方案,并上报住建部。
6月20日下午,苏州曾传出房贷政策收紧消息,部分银行称目前房贷额度比较紧张,或暂停放贷,或放款时间不确定,这也一度引发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