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部分岗位放宽至师范类专业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年毕业并且在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年11月1日至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1月11日至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四)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录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承诺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七)《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四、报名办法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及上传要求在报名网站发布。2.报名网址: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校园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