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到本科学历。
应聘人员应届毕业学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ARWU、THE、QS、U.S.News、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且各阶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上述境外世界名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应聘人员须为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世界名校应聘人员须在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年度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纪、*纪、校纪处分;
3.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证书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网上报名系统(
3.报名时间: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5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6日16:00。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有关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奖项、荣誉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要求×像素,JPG格式,30KB以下。
(3)材料上传: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打包压缩上传至电子邮箱:zjgdgtx
(4)录入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张家港市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年10月27日09:00至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张家港市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评价依据应聘人员上传的证书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从在校期间表现、获得奖励荣誉和实践实习经历等方面综合打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张家港人才网(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年11月20日,具体地点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张家港人才网(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资格复审当天,应聘人员须本人至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1张。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考试
面试时间为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计算。以上成绩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在张家港人才网(
应聘人员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省内元,省外元),食宿由张家港市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七、体检和考察(*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考试、体检、考察(*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
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至张家港市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录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除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外,享受安家费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分5年发放),并列入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强化跟踪培养;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选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应聘人员,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审)系组织行为,选聘部门将主动联系应聘人员。
十、纪律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策咨询-、。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
张家港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xls
专业参考目录.doc
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
年9月14日
温馨提示(复制链接到浏览器可直接下载文件)
江苏人事考试网
考试·学习·工作·招聘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