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国语学校张家港校区
小学部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相关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从学校教育资源现状出发,经教育局批准,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或在张家港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取得张家港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辖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小学招收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注:*策性优抚照顾对象计划需由相关部门初审并出具协调函和相应佐证材料,由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
三、招生流程
01网络申请
凡申请年本校入学的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张家港市新生信息采集系统”,按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填报并上传各项相关信息资料。
(方式:搜索“张家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