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53号)、苏州市财*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2号)文件要求,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年5月举行。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试报名系统中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选择“张家港市”报名点的考生,均在我市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考试教材。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名流程和时间
我省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从年12月7日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江苏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