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年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切实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正确导向作用,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年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张教〔〕51号)和《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张家港市高中段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张教〔〕52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年特长生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张家港市范围内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良,志向远大,在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长和突出表现的应届初三学生。
二、招生计划
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招生计划不超过15人。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学习成绩优良,在田径等个人体育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张家港市第二名、苏州市第四名、江苏省第六名以上者;
2.学习成绩优良,在体育集体项目(仅限足球、篮球、健美操)中为主力成员,参加比赛获张家港市第三名以上者;
3.学习成绩优良,在科技方面有浓厚兴趣,成绩突出,参加由教育行*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在其他类型比赛中获同等次奖项者。
四、招录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级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考生如对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委员联系。联系电话—。
七、联系、咨询方式
1.()、
2.
1.学校在自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参与和监督。监督。
3.初中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同时,相关情况将上报市教育局。
4.对在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省张家港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如果苏州市或张家港市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张家港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年5月28日
以上各校招生简章,具体事项咨询相关学校!
张家港市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