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江苏省总工会拟授予年全省劳动竞赛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江苏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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