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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3/3 16:30:00

新冠病*疫苗接种

禁忌症评估服务

工作公告

防疫不放松

为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服务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医院面向市民开展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服务工作,符合开具评估表的情形有: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符合以上开具评估表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门诊疾病证明和/或住院证明、及相关检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预防保健科办理。

办理地点

医院综合楼三楼预防保健科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

开具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评估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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