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南丰镇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年7月1日至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队服役期间取得的*队院校学历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届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7.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年7月2日0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放弃。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年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丰镇人民*府3号楼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登录张家港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