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吃饭
结账时发现有2元一人的餐具费
你有遇到过吗?
像这样的“消费潜规则”
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
许多消费者早已习以为常
但事实上
商家的这种行为
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近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在辖区塘桥某碳锅鸡店,发现该店没有免费的消*餐具供消费者选用,只向消费者提供2元/套的收费餐具。
这种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已对该碳锅鸡店展开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消费者就餐,餐饮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本应属于配套服务,但是部分餐饮单位转嫁随附义务,不提供免费餐具,只提供收费餐具,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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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去餐馆吃饭
可以自由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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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